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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供應商申請

新北產業AI化輔導計畫
AI服務供應廠商申請須知

一、計畫說明:

為協助本市企業加速導入人工智慧技術,提升營運效率與競爭力,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下稱本局)辦理「新北產業AI化輔導計畫」(下稱本計畫),並由台灣智慧雲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執行單位)負責執行。本計畫旨在回應產業升級與數位轉型需求,透過遴選AI服務供應廠商、輔導媒合本市企業實際導入AI應用方案,提升本市企業的數位競爭力,促進本市產業邁向智慧化與高值化發展。
本計畫將公開徵選具備專業技術能力與服務能量之AI服務供應廠商,作為本市企業導入AI應用之合作夥伴;再遴選具AI導入需求之新北企業進行輔導,並透過「新北企業與AI應用方案供應商媒合平臺」及實體媒合會,協助AI應用供應方案與本市具備AI數位轉型需求之企業進行精準對接,直接建立合作關係。
另為降低企業導入AI之初期成本,本局提供AI應用服務導入補助,受輔導之新北企業完成導入並提交相關憑證後,可依規定申請補助款。本計畫透過技術服務供應、輔導媒合機制與補助方案之三合一推動架構,盼加速推動新北企業導入AI應用服務,打造示範案例,為新北產業創造AI化的新價值。

二、受理時間:

即日起至115年01月19日(一)止。

三、AI服務供應廠商申請資格:

(一)依中華民國法律完成公司或商業登記,具備合法營業資格。
(二)公司有具備數位行銷、電商支付、經營管理、雲端服務或其他經本計畫審查認定之AI應用供應方案的銷售或營運相關實績。
(三)最近3年內無執行政府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或因執行政府計畫受停權處分且停權期間尚未屆滿之情事。
(四)最近3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且無違反環境保護、勞工、食品安全衛生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之相關法律規定且經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情節重大之情事。
(五)非為陸資企業、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之分公司及本國企業分公司。
(六)為響應台灣主權AI發展,本案遴選之AI應用服務方案的程式碼、SaaS平台、資料庫、生成式AI、LLM皆需架設於中華民國境內機房。

四、申請方式及資料:

(一)申請企業應於公告受理期間內,備妥下列資料,掃描後以電子郵件寄至ntpcai@twcloud.ai信箱。
  1. AI服務供應廠商申請表(附件1)及AI服務供應廠商新北優惠方案申請表(附件2),請提供word檔及用印掃描pdf檔。
  2.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人工智慧技術服務機構能量登錄廠商」或「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技術服務機構服務能量登錄」或「臺灣雲市集TCloud資訊供應廠商」證明,若無前述資格佐證,請額外提供「AI服務供應廠商能量說明書」(附件3)。
(二)申請企業檢送之相關申請資料不予退還。

五、AI應用方案與優惠方案說明:

AI服務供應廠商於申請本計畫時,須提供新北專屬優惠方案,針對新北市企業提供具體且具實質效益的優惠內容,例如價格折扣、免費試用期延長、服務內容加值或延長保固等。

六、補助作業說明:

(一)本計畫補助方式:入選受輔導新北企業須先向AI服務供應商購置並支付全額方案費用,再持相關憑證向執行單位請領補助款。
(二)補助比例與上限:提供每家完成媒合之新北企業,最高可獲新臺幣4萬元整(實報實銷),由受輔導新北企業檢具收據向廠商申請核銷(經費使用需企業自籌至少50%)。
(三)為利後續受輔導新北企業順利申請補助款,AI服務供應商須配合提供統一發票或收據。

 

七、聯絡窗口:

台灣智慧雲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28987447 分機86542,黃小姐

八、審查作業:

AI服務供應廠商審查採取書面方式辦理,審查流程如下

 

九、結果公布

(一)將由執行單位「台灣智慧雲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審查結果予以申請企業,審查結果將同步公告於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官網(網址:https://www.economic.ntpc.gov.tw/)
(二)本計畫AI供應服務廠商資格有效期間:經本局公告為本計畫之供應服務廠商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
 

十、配合及注意事項

(一)AI服務供應廠商應提供本計畫申請書所載之優惠價格及措施。
(二)AI服務供應廠商應配合本計畫推廣需求,提供成果案例資料。
(三)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及公告之,本局保有最終決定權。
 

十一、檔案下載

新北產業 AI 化輔導計畫_AI供應商須知與申請書.docx
新北產業 AI 化輔導計畫_AI供應商須知與申請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