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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匯凱悅嘉軒興創79公益空間公益免費時段」使用管理規則及申請書

「宏匯凱悅嘉軒興創79公益空間公益免費時段」使用管理規則及申請書

一、本局辦理「新北市新莊國際創新園區暨停車場興建營運移轉案」,提供「宏匯凱悅嘉軒興創79文化交流、體驗及展演空間」公益免費時段,資訊如下:

  (一)場地位置、面積:本場地位於新北新莊凱悅嘉軒酒店2樓,展演活動空間使用面積約200坪,空間最大可容納200人。

  (二)租借時段:申請場次分為早上時段(08:00~12:00)下午時段(13:00~17:00)、夜間時段(18:30~21:30)三個時段,場佈及場復作業需於借用期間內完成。

  (三)申請方式:申請人/單位應向本局申請預約登記使用時段、活動內容及用途,本局應於活動60日前與本場地管理單位確認可用性後核准申請,由本局書面通知本場地管理單位及申請人/單位,最遲應不少於30日前提出,若申請時,欲申請使用時段已有其他單位預約出租使用,申請人/單位不得異議。

  (四)申請條件:

    1.為推廣創意、促進文化交流,本場地每年提供10天或30場次之時段,以不收場租、水電費及免費提供視聽設備(活動舞台、投影機、螢幕、麥克風、講桌及會議桌椅)之方式,免費提供以下單位申請使用:

      (1)新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主辦、共同主辦或補助之活動。

      (2)經本局審核同意的相關非營利團體或政府機關,舉辦文化創意產業相關策展活動。

     2.申請人/單位應於核准使用時段內準時結束,如須延長使用時間,須經本場地管理單位同意,逾時使用每一小時費用以新臺幣15,000元計。

     3.為利本場地空間使用安排,本局應於活動舉辦前60日,以公文或電子郵件等書面方式向本場地管理單位提出預定使用時段之申請,最遲應不少於30日前提出,若申請時,欲申請使用時段已有其他單位先預約出租使用,申請人/單位不得異議。

二、注意事項:

  (一)應於活動辦理前2個月,向本局電話確認場地借用情形,並將使用申請書函至本局。

  (二)有關申請書中借用時段,請將場地布置及撤場時間納入使用時間。

  (三)申請單位務必恪守使用規範,嚴禁公職候選人競選活動、私人餐會、宗教法會及傳銷直銷等非公益性質之活動。

三、提出申請前請詳閱使用管理規則《興創79文化交流、體驗及展演空間公益免費時段使用管理規則》,並填寫使用申請書《興創79公益空間時段使用申請書》

四、聯絡窗口: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招商科 蔡小姐

電話:(02)29603456分機5484

電子郵件:AT4149@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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