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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合併存續變更登記

 

序號 應備書件 表格 範例 注意事項
1 公司合併存續登記申請書 若同意本局核准登記後代轉營業登記文件,請於申請書內「勾選」「註明」,並隨案檢送營業登記相關文件。
2 其他機關核准函文影本      
3 股東同意書影本 股東需簽名或蓋章。
4 公司章程影本   公司應依公司需求編定章程內容,本案範例僅供參考,未修改前不得列印為公司章程,直接使用。
5 合併契約影本      
6 有限公司變更登記表2份  
7 有限公司登記表續頁
(所營事業、董事、股東或其他負責人名單、所代表法人、經理人名單)
   
8 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9 委託書影本     如委由會計師或律師代理申請者,應加附委託書。
10 領件委託書  
11 繳銷原領公司執照     依90年11月12日公布之修正後公司法未領執照者免附。
12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股東為未成年人應附。
13 各項規費一覽表   規費可先行購買郵政匯票(抬頭: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或以現金繳納。
14 處理時限    
  • 一般申請:10日
  • 須層轉核釋及會辦:6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