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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所在地變更登記

 

序號 應備書件 表格 範例 注意事項
1 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不同縣市遷址,可向原登記機關或新登記機關辦理。
若同意本局核准登記後代轉營業登記、變更車輛登記資料或汽車運輸業核備變更資料文件,請於申請書內「勾選」或「註明」,並隨案檢送營業登記相關文件(代轉營業登記)。
2 其他機關核准函文影本      
3 股東同意書影本
  • 同一縣市遷移者,檢附文件可於股東同意書或董事同意書中擇一檢附。
  • 股東同意書(或董事同意書)需簽名或蓋章
4 公司章程影本   同縣市遷址免附。
公司應依公司需求編定章程內容,本案範例僅供參考,未修改前不得列印為公司章程,直接使用。
5 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影本   應載明同意提供使用之公司名稱,建物為公司所有者或檢附租賃契約影本,免附同意書。
6 最近一期房屋稅單
(或所有權狀或建物謄本-系統代為查調)影本
    配合免書證、免謄本政策,可由本府系統代為查調者得免付(如遇登記地址無法於本府系統查詢正確資訊時,仍請檢附房屋稅籍相關證明文件)。
7 有限公司變更登記表2份  
8 有限公司登記表續頁
(所營事業、董事、股東或其他負責人名單、所代表法人、經理人名單)
   
9

 

委託書影本     如委由會計師或律師代理申請者,應加附委託書。
10 領件委託書  
11 繳銷原領公司執照     依90年11月12日公布之修正後公司法未領執照者免附。
12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股東為未成年人應附。
13 各項規費一覽表   規費可先行購買郵政匯票(抬頭: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或以現金繳納。
14 處理時限    
  • 隨到隨辦
  • 一般申請:3日(視案件難易及需要得延長為10天)
  • 須層轉核釋及會辦:60日


備註:

  1. 公司實際營業場所受都市計畫法第79條、區域計畫法第21條、建築法第73條、消防法第6條等之管理規定,為保障您的權益,建議填寫「營業場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與建築管理規定查詢表」,請參照查詢表.doc查詢表.odt查詢表(範例).pdf向本府之都計、建管單位申請查詢實際營業之場所是否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與建築管理之規定,聯絡電話:(02)29603456 工務局使用管理科 分機8945 城鄉局城鄉計畫審議科 分機7151、7156、都市計畫科 分機 7113、7115;消防局火災預防科(02)89519119。
  2. 配合免書證、免謄本政策,可由本府系統代為查調者得免付(如遇登記地址無法於本府系統查詢正確資訊時,仍請檢附房屋稅籍相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