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府登記服務
重要訊息
有鑑於近日發生詐騙集團偽造戶政機關公文,誆稱「辦理地政、戶政,e世代網路便民資料升級,要民眾拿著印鑑和身分證件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如果沒空,將請人到府代辦」之新聞事件。
本局重申,如非遇公司、商業登記相關法令重大修訂,經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公告應變更登記之事由,需經由公文發送通知各公司(商號)外,所有「到府服務」僅受理公司、商號自行來電告知或電子信件申請,絕不會由承辦人員主動通知或以公文方式告知,尚請各企業負責人注意。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商登記到府服務實施計畫
一、 目的:
為協助本市企業辦理各項工商登記,提高行政效率及為民服務品質,特辦理工商登記到府服務。
二、服務對象
凡設籍新北市之公司、商業及工廠。
三、服務項目:
(一)收件服務:凡公司、商業及工廠及用電場所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登記案件皆提供收件服務。
(二)現場審查登記服務
1.公司登記
(1)設立登記
(2)變更登記:所在地(不含外縣市遷入)、門牌整編、經理人、營業項目、公司名稱、董監察股東、經理人更名、董監事持股變動、停業、復業、解散。(3)更正統一編號。
(4)影印登記資料(限光碟影像核發)
(5)證明申請(不含英文證明書)
2. 商業登記
(1)名稱預查。
(2)設立、變更登記。
(3)影印商業登記抄本
(4)證明申請(不含英文證明書)
3. 用電場所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登記:
(1)設立、變更登記
(2)廢止登記
四、辦理方式:
(一)業者申請:
1. 欲申請之公司/商業/工廠,應於預定服務日5天前申請,以利本局指派專人服務。
2. 申請者可使用「工商登記到府服務」線上申請,或以紙本方式(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商登記到府服務申請表.doc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商登記到府服務申請表.odt)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至本局(傳真:(02)2969-0293;公司登記e-mail︰AC1501@ntpc.gov.tw;商業及工廠登記e-mail:AN0722@ntpc.gov.tw)辦理。
3. 申請之公司/商業/工廠應配合提供適當辦公空間,以利本局進行審核服務。
(二)偏遠地區服務:
本局每年6月30日及12月31日前,以公文通知偏遠區域公所(烏來、石門、貢寮、雙溪、平溪等),瞭解設籍於偏遠地區內之公司、商號、工廠是否有辦理設立登記及各項變更登記之需求後,再與公所聯繫服務時間,以公所或其指定之地點為當次服務據點。
五、注意事項:
(一)申請案件之審核流程,與至本局辦理者相同,相關流程請參考本局網站。
(二)由於申請案件除書面性質多所不同,如遇有無法當場審核案件,本局將以帶回方式進行後續審查。
(三)到府服務為便利公司、商號及工廠自行辦理各項登記之措施,非上開單位提出申請,本局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