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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新北企業精典獎專區

一、「新北企業精典獎」緣起:

  為表彰企業在新北市穩健經營、提升企業價值、強化競爭力,並落實企業社會責任,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下稱本局)自111年起辦理「新北企業精典獎」,每兩年徵選一次,並以「勇於創新」、「展望國際」、「穩健永續」及「深耕新北」為四大核心理念精神,期透過評選機制鼓勵企業展現多元亮點,形塑本市產業典範。

  第三屆新北企業精典獎延續前兩屆理念與精神,配合產業永續發展及企業經營趨勢,設置企業類及個人類共五大類組,包括「創新投資」、「多元服務」、「永續發展」、「寰宇國際」四大企業類組,以及「傑出女力」個人類組。藉由公開表揚本市優秀企業與人才,促進企業交流學習,帶動新北市產業持續升級發展。

二、收件方式及時間

自公告日起受理線上申請至115年4月8日止,申請資料備齊後,於受理期間內登入線上申請系統(網址:https://ntceca.esc.org.tw/)填寫申請資料並上傳指定文件。

三、申請資格

  1.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且登記所在地設於新北市者;或登記於新北市之合法工廠。
  2. 企業財務狀況健全,最近 4 年(111、112、113 及 114)其中至少 2 年有稅前獲利,且截至 114 年底無累積虧損者。
  3. 廠商所提之參選事蹟應與新北市有所關連。
  4. 本獎項分為企業類組及個人類組,個人類組另應符合以下資格:
    1. 年滿 20 歲以上之女性。
    2. 於公司任職 2 年以上。
    3. 為企業之負責人、(共同)創辦人、董、監事或部門主管。 若非以上職稱,需由負責人提供參獎人具備公司經營實質決策權的聲明書。
  5. 申請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申請資格:
    1. 於申請截止日前,3 年內有發生重大勞資爭議、重大職業災害或重大環境汙染等事件,或違反其他主管機關相關法規同一法條,處分達 3 次以上或經移送判刑確定者。
    2. 於申請截止日前,1年內屬銀行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
    3. 第一、二屆各類組獲獎企業(優質潛力企業及潛力企業除外),本年度不得報名相同之獲獎類組,但可參選其他類組。
    4. 第一屆新北企業女傑獎及第二屆傑出女力類組獲獎者,本年度不得報名傑出女力類組。

四、申請類組

  1. 企業類(每一間企業至多可報名2類組
    • 「創新投資」類組、「多元服務」類組、「永續發展」類組、 「世代傳承」類組、「寰宇國際」類組
      *為鼓勵外商投資,凡屬外國人出資或投資之企業,得經由政府單位網站所載之駐臺外國機構或外國商會推薦參選「創新投資」類組,每一機構或商會以推薦3家企業為限。
  2. 個人類
    • 「傑出女力」類組

五、應備文件

報名各類組皆應檢具相關資格文件及申請書,詳細應備文件請參閱申請須知。

六、評選作業

評選方式分為初審(書面審查及實地訪審)及決審兩階段進行,詳細評審標準及內容請參閱申請須知。

七、獎項名額

本獎項各類組原則各設獲獎名額 5 名,共計選拔 20 家企業及 5 位傑出女力。實際獲獎名額由評審委員會依審查結果決定之,並得視入選企業之發展潛質,增列「潛力企業獎」。

八、獎勵方式

  1. 表揚得獎企業:頒發「新北企業精典獎」獎座及獎狀。
  2. 透過媒體報導得獎企業得獎資訊,彰顯企業對新北市之貢獻,擴大企業能見度,並轉介知名商務平臺,協助拓展市場通路。
  3. 獲獎之企業將協助優先安排企業輔導團入場輔導,提供人力資源管理、企業經營管理、職務再設計需求諮詢及工作生活平衡等相關措施,協助員工續留職場。
  4. 獲獎之企業得優先由就業服務處協助辦理單一徵才活動,以快速媒合。
  5. 獲獎之企業,勞工局將不主動實施勞動檢查,惟涉及勞工檢舉案件、社會關注事件、發生職業災害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交查案件,不在此限。
  6. 促進歷屆得獎企業之交流,後續將籌組「新北企業精典獎聯誼會」,不定期辦理企業交流、產業趨勢分享等活動,並由本局即時分享本府及中央相關輔導資源。
  7. 獲獎企業得依「國家發展優惠保證措施」,逕向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申請最高1億元及最高保證9.5成之融資。
  8. 獲獎企業得優先獲推薦參與國內外會展,以協助拓展商機。
  9. 獲獎企業得由本局推薦參加中央相關獎項遴選(如小巨人獎、磐石獎等)。

九、服務窗口

新北企業精典獎工作小組-李小姐
電話:(02)2366-0812分機263
E-Mail:silvia_lee@nasme.org.tw
傳真:(02)2368-6259

十、得獎企業之義務

  1. 凡報名參選之企業,須配合主辦單位之安排,辦理評選及頒獎表揚相關作業。
  2. 得獎企業需配合主辦單位規定,不得於得獎名單公告前,自行公開揭露相關訊息。
  3. 得獎企業有配合相關追蹤及參與獎項參與本計畫活動,及配合政府蒐集、編製相關文宣品之義務。
  4. 得獎企業若經查證有違反本須知規定、不實陳述或違反環保與勞工安全衛生等相關法規情節重大者,或其他爭議事件致影響社會大眾及本獎項屬實者,主辦單位得撤銷得獎資格,其獎座及獎狀需進行繳回,並負擔法律責任。

十一、檔案下載

  1. 中文版:
    1. 申請須知本文 (docx) (odt) (pdf)
    2. 附件一、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docx) (odt) (pdf)
    3. 附件二、第三屆新北企業精典獎企業類申請書 (docx) (odt) (pdf)
    4. 附件三、駐臺外國機構推薦書及受推薦企業申請書 (docx) (odt) (pdf)
    5. 附件四、第三屆新北企業精典獎個人類(傑出女力類組)申請書 (docx) (odt) (pdf)
  2. 英文版(English Version):
    1. Application Guidelines for the Third New Taipei Enterprise Classic Awards (docx) (odt) (pdf)
    2. Annex 1. Personal Data Collection Notice and Consent Form (docx) (odt) (pdf)
    3. Annex 2. Application Form - Enterprise Categories (docx) (odt) (pdf)
    4. Annex 3. I. Letter of Recommendation from a Foreign Institution or a Foreign Chamber of Commerce in Taiwan (docx) (odt) (pdf)
    5. Annex 4. Application Form – Individual Category (docx) (odt) (pdf)